今年以来,已有不少公募基金老板私募,公募基金离职经理人数创同期新高。
然而,中国证监会最近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开募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直接指向“私营企业公开经营”。实施细则规定,公开发行基金经理应当建立员工离职的静默期制度,基金经理和其他主要投资研究人员不得在离职后一年内从事非公开发行基金的投资管理。这意味着离开公开发行后想要发行自己私募产品的基金经理只需要等待三个月,也就是延长到一年。
此外,上述措施还通过薪酬制度限制了基金经理的流动。本办法规定,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人应当建立和实施工资延期支付、追索和扣除制度。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的,原则上对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的延期支付金额不低于40%。追索制度的相关规定也适用于离职员工。
根据Wind数据,截至5月24日,今年以来,共有108名基金经理离职,达到2019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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