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实际控制人因操纵证券市场而收到预罚单。从处罚金额来看,属于没有一罚三的最高处罚。但是,对实际控制人的处罚应该更加严厉,可以考虑以涉案金额为处罚依据。毕竟,实际控制人操纵证券市场更有害。
操纵证券市场对资本市场危害很大,不仅影响了上市公司估值体系的公平公正,也误导了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给以散户为主的其他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事实上,操纵证券市场受到惩罚的案件并不少见。从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实际控制人为代表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另一类是非上市公司人员。上述两种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共同点是,它们都涉及到利用资本优势在盘中拉高股价,导致股价的非理性波动。不同之处在于,实际控制人操纵证券市场,不仅具有财务优势,还利用信息优势。在危害性方面,实际控制人操纵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危害更大。
非上市公司人员不与上市公司同谋的,操纵证券市场相对困难。实际控制人操纵自己公司的股价,会大大提高胜率。毕竟,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资产经营等核心敏感新闻了如指掌,这些新闻对投资者来说是未知的内幕新闻,可以对公司的股价产生巨大的影响。
实际控制人操纵证券市场,可能涉嫌内幕交易。例如,为了配合自己操纵股价,实际控制人故意提前或延迟发布一些重要公告。当然,不排除粉饰业绩甚至财务欺诈的可能性,以配合操纵股价。
与此同时,对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例如,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发布坏消息恶意抑制自己的股价,让投资者切肉离开市场,然后实际控制人可以在低水平上筹集资金,随后提高运营利润。对投资者来说,这无异于恶意侵犯投资者利益,严重违反了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监管理念。
鉴于上述巨大危害,实际控制人操纵证券市场的处罚不仅要根据目前的顶格没有一罚三,还要根据参与的资金量进行更高比例的罚没。例如,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证券市场涉及的总金额为10亿美元,则可以考虑在处罚过程中对涉及金额的10%进行处罚。只有这样,实际控制人才能真正感受到处罚的痛苦。如果他负担不起,他将惩罚实际控制人失去一切。
此外,无论金额如何,只要涉及证券市场的操纵,就应禁止实际控制人进入终身市场。只要打击,就能对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行为构成强有力的威慑。
另外,对于实际控制人操纵证券市场幕后账户的搜索,还需要在科技上继续努力,不能有漏网之鱼。一些实际控制人操纵证券市场的最终盈亏比例可能不真实,也许是因为没有发现其他隐藏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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